復合型抗溶泡沫滅火劑

一、產品概述
復合型抗溶泡沫滅火劑是以高分子生物膠、氟表面活性劑、碳氫表面活性劑、穩定劑、抗凍劑、溶劑等多種高分子原材料,是多功能通用型泡沫滅火劑。主要用于撲救醇、醚、醛、酯、酮、酒精等極性液體(水溶性)的火災,以及二者的混合物及非極性液體火災,如無鉛車用汽油各類非水溶性液體的火災,也適用撲一般A類物質的火災。具有通用滅火性能。
當泡沫液通過泡沫比例混合裝置與水混合,并在機械作用下產生泡沫時,即在泡沫壁上形成一種聚合物膠膜,這種聚合物膠膜能有效防止水溶性溶劑吸收泡沫中的水分,從而保護了泡沫,使泡沫能完好地覆蓋在水溶性溶劑的液面上,起到隔絕、阻斷、冷卻等作用,可有效的控制可燃物的復燃。
此類泡沫滅火劑的泡沫又能在燃燒液表面流散的同時快速析出液體,冷卻燃液表面;泡沫層迅速擴散阻止燃燒液體的繼續升溫、汽化和燃燒;吸收熱量后的水成膜汽化后能稀釋燃燒液面上的空氣含氧量,對燃燒液體產生窒息作用,阻止了燃燒;此類泡沫滅火劑能在燃燒液體上形成一層水膜,與泡沫層、聚合物膠膜共同封閉燃液表面,隔絕空氣,形成隔熱屏障。具有滅火時間短、滅火效率高的優點。
二、主要特點
1.復合型抗溶泡沫滅火劑相比普通泡沫滅火劑的滅火效率提高了1/3,在撲救火災時更方便、更高效。
2.復合型抗溶泡沫滅火劑的防復燃時間比普通泡沫滅火劑可提高1倍。對搶救公私財產和人員生命安全,確保消防人員自身安全顯得至關重要。
3.復合型抗溶泡沫滅火劑保質期可長達6-8年,而普通泡沫滅火劑的保質期僅2年。
三、凝固點
-30℃ 耐寒型、耐海水
四、適用范圍
該滅火劑為低倍數泡沫滅火劑,與淡水、海水按6:94的比例混合,其通用滅火性能可以簡化撲救未知名的或兼有油類和極性溶劑混雜的B 類燃料火災,是化工廠、溶劑廠、電廠、隧道、船舶、碼頭、油田、倉庫等場所首選的泡沫滅火劑。
四、檢驗規則
該產品出廠檢驗依據GB15308-2006《泡沫滅火劑》標準中的出廠檢驗項目和試驗方法進行并按公司的檢驗規程進行出廠檢驗。
五、產品包裝及貯存
1.產品的包裝為塑料桶,其規格為:25kg、200kg、1000 kg。
2.如不慎泡沫滅火劑濺入眼睛或皮膚上應立即用水清洗。
3.產品在運輸貯存期間不得混入其它化學品,不同類型的滅火劑產品應分開存放,切勿混雜;儲存于通風、陰涼、干燥處,儲存溫度應低于45℃,高于其最低使用溫度-25℃。該產品的貯存期限為八年,在儲存期內產品性能應符合GB15308-2006標準相關的要求。